消防法实施细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已经于1998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取代,并且该实施细则已被废止。新的消防法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通过并公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新的消防法规定了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并强调了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和作用。此外,消防法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各级政府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