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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通常为纳税年度终了后的五个月内,即每年的5月31日前‌。纳税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汇算清缴,否则可能会产生罚金或滞纳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进入‌电子税务局,选择相应的申报路径。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系统会根据企业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等信息自动预填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纳税人需确认预填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进入表单选择界面,系统会根据企业基本信息和月(季)度申报情况默认勾选匹配的表单。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表单,确认后进入申报表填写。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B类)及相关附表,根据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选择“填报”或“不填报”对应的附表,凡选择“填报”的附表,无论相关业务是否需要纳税调整,均应完整填写附表中的信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