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位置选择:建筑物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米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建筑物裂缝、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宽度大于等于15米或小于15米而地质复杂的建筑物,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邻近堆置重物处、受震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纵横轴线上。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高耸建筑物如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等,应设在沿周边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埋设形式: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用于高级建筑物)。埋设时先将带锚固脚的钢板埋入设计观测点柱身上,并按初步设定高程埋设,待模板拆除后,精确找出高程、焊上带观测点的角钢。观测要求:观测点本身应牢固稳定,确保点位安全,能长期保存。观测点上部必须为突出的半球形状或者明显的突出之处,与结构保持一定距离。要保证在点上能垂直置尺和良好的透视条件。视线开阔,没有遮挡,有良好的通视条件。使用精密水准仪和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确保测量精度。沉降观测应采用二等几何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每次观测应记录沉降观测点的高程值,观测线路、仪器、尺垫和方法应尽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