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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程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诉讼离婚程序一般经历三个阶段:诉辩阶段、审理阶段和判执阶段。诉辩阶段‌确定诉讼主体和起诉时间‌: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起诉无时间限制,但有特殊情形除外,例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确定受诉法院‌: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等情况,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撰写和提交‌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探望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审理阶段‌调解‌: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审理‌: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执阶段‌判决‌: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进行其他相关处理。‌执行‌:根据判决结果,执行相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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