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程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进行检验鉴定,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 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对于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法医鉴定的程序程序公开: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并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首次鉴定后,如有异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或重新鉴定。鉴定公开: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鉴定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做出结论。鉴定机构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疑义时,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时间要求: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送出,复杂案件应及时移送上级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程序的重要性:司法鉴定程序的制定旨在保证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障相关人员的人格尊严,实现司法鉴定的公正和效率目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时,应遵循特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