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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公务员

聘用制公务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聘用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与普通公务员相比,聘用制公务员的聘任期限为一年至五年,由聘任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用人更加开放灵活,主要特点包括合同管理、平等协商和聘期明确等。‌关于聘用制公务员是否会转正的问题,根据《‌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聘用制公务员不是临时工。虽然他们的聘任期限有限,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是临时工。聘用制公务员的聘任和管理都遵循严格的法律法规,享有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只是聘任期限和合同管理方式有所不同。‌金华地区的聘用制公务员招聘情况可能因年份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信息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招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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