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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公司注销

嘉定公司注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嘉定区公司注销的基本流程‌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嘉定区公司注销的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办理部门‌:嘉定区公司注销办理部门为‌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客户需要通过该局申请注销。同时需要向‌税务、‌银行、‌社保局等部门申请注销手续。‌审批流程‌:取得社保局证明:客户需要前往社保局申请社保注销证明,证明上需注明该企业的社保缴纳情况。取得银行渠道证明:客户需要前往银行开具证明,证明账户内无余额。取得税务局证明:客户需要前往税务局开具所得税注销证明。申请工商注销:客户需通过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须提交企业注销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经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注销。‌所需材料‌:企业注销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执照副本。银行开具的无余额证明。税务局开具的所得税注销证明。社保局开具的社保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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