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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标准

商标注册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商标注册的基本条件‌‌构成要素‌: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显著特征‌: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禁用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与已有商标的区别‌: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与他人商标的区别‌: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具体条件和要求‌‌诚信原则‌:申请注册商标须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欺骗消费者。‌基本要素‌:商标必须具备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等基本要素。‌显著特性‌:商标应具有显著特性,不与已有合法权益冲突。‌禁用标志‌: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如县级以上地名等。‌复审申请‌:复审申请只能由‌商标局最初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提出,且必须在接获通知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递交。

商标注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