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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定义和背景‌‌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是指根据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和重要性,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安全保护等级。这一划分准则由‌国家公安部提出并制定,旨在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划分为五个等级,以应对不同的安全威胁和需求。‌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依据‌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三个性质:‌机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和可用性(Availability),简称‌CIA。机密性指只有授权用户可以获取信息;完整性指信息不被非法授权修改和破坏;可用性指合法用户对信息和资源的使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具体划分‌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具体划分为以下五个等级:‌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该级别的系统具备基本安全防护措施,适用于一般性内部办公系统,不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该级别的系统具备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适用于大量非结构化电子数据处理的业务信息系统。‌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该级别的系统具备较高的安全防护措施,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该级别的系统具备高强度的安全防护措施,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且危害极大的信息系统。‌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该级别的系统具备最高级别的安全防护措施,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且危害极大的核心业务系统。‌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根据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第一级‌:采取基本的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和审计等措施。‌第二级‌:在第一级的基础上,增加系统审计和监控功能。‌第三级‌:在第二级的基础上,增加数据标记和强制访问控制。‌第四级‌:在第三级的基础上,增加结构化保护和隐蔽信道分析。‌第五级‌:在第四级的基础上,增加访问验证和抗篡改措施。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