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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也不影响原有的租赁合同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东将租赁物出售给第三方,新的房东也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不能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从而保护了承租人的居住权或使用权。‌适用条件‌租赁合同有效‌:原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租赁物已交付‌:租赁物必须已经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所有权变动‌: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也规定,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适用场景和例外情况‌适用场景‌: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保护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权。‌例外情况‌:‌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动产抵押权‌:在抵押权实现后,新的所有权人不受原租赁合同的约束。‌查封的不动产‌:被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上的租赁关系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保护。‌破产财产‌: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租赁关系也可能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保护。

买卖不破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