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82年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这是我国的第四部宪法,历经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宪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了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包括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的序言中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现了我国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此外,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同时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