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私盐是指未经盐务部门和税务机关批准,私制、私运、私销的原盐,或以工、农、牧、渔等免税盐改变用途或出售,以及未经外贸部门许可而由国外输入或对外输出的原盐和再制盐,统称私盐。私盐严重扰乱国家对盐的统一计划管理和价格管理,逃漏国家税收,必须予以查缉和严肃处理。对私盐的生产经营者,除须补税外,还可罚没并处。对情节严重或以暴力抗税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私盐的存在和贩卖历史悠久,其原因多样。首先,政府通过食盐的售卖为国家带来经济利益,实际上买盐也是一种变相向国家交税的方式。其次,防止有人恶意抬高食盐的价格,引起国家的动荡。盐专卖的制度在中国存在的历史十分长久,几乎伴随着封建社会的整个发展过程。专卖在古时候称为“禁榷”,旨在独占食盐生产和销售渠道,从中赚取巨额利润,是增加财政收入的一整套制度安排。然而,私盐的贩卖并非一帆风顺。例如,在唐朝后期,由于国家经济困窘,政府实行了盐专卖政策,通过垄断盐价来增加政府收入。过高的盐价使一些百姓买不起官盐,被迫“淡食”,而一些人则为了获取高额利润,逃避政府对食盐的加价,想尽办法从食盐的生产、运输环节出卖私盐。此外,私盐的贩卖还受到官盐的弊端影响。例如,官盐在运输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如掺入沙土导致口感变差,以及官盐运输往往通过运河漕运,一旦遇到天气恶劣或泥沙淤积,漕运就只能暂时停止,导致周边地区民众的食盐短缺。这些弊端催生了私盐贩的存在。总的来说,私盐的存在和贩卖与官盐的弊端、政府的经济和政治需要有关。尽管私盐的存在有其复杂的社会、经济背景,但政府一直采取措施打击私盐贩卖,以维护国家的税收和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