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动议:当出现职位空缺且确有必要启动选拔任用程序时,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这一阶段还包括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和群众路线。考察: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进行考察公示。通过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考察阶段还包括审查档案、填报、核查个人报告事项,以及听取纪检部门意见等。讨论决定:召开校(院)委会议,介绍情况,讨论酝酿,表决形成决定。校(院)委会议的参会成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以应到会的校(院)委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任职:包括任职前公示、拟制任职通知、任职谈话、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以及宣布任职通知等步骤。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与处级干部类似,但可能在一些具体细节上有所不同。整个选拔任用流程需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