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专门机构认证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绿色食品不仅要求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还强调产品的安全质量,适合当前农业生产发展水平和消费者需求。《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由农业部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了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申请与核准、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具体包括:使用范围: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限于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商品范围,并须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规范要求正确设计。使用条件: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须严格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并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环保、食品监测部门对其产品及生态环境进行抽查。转让和撤销: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不得将绿色食品标志及其编号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的,将撤销其标志使用权。包装和标签:产品包装上须图形与文字组合出现在同一视野,确保标志使用合法、规范。近年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不断加强绿色食品工作的保障能力,细化各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职责任务,构建高质量创新发展新格局。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构建全国绿色食品公共信息系统,探索建立国绿优品指标体系,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这些措施,中国致力于推动绿色食品产业的持续发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食品安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