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具体包括: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如干旱、洪涝、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如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海洋灾害(如风暴潮、海啸等)、生物灾害(如森林和草原火灾、重大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