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通常为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具体时间可能因税种和地区有所不同。例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一般为1月1日至5月31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对象包括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具体操作步骤包括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填写并提交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提交申报并扣缴税款,最后打印报表。例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操作流程包括登录系统、填写保存财务报表、提交申报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