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用于保护地表水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的重要法规。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该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基本项目包括pH值、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等,这些项目的标准值在标准中有明确规定。例如,国家地表水环境标准的pH值为6至9,阴离子表面活性浓度(mg/l)<0.3,氨氮浓度(mg/l)<1.5。如果氨氮浓度高,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此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还分为基本项目、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其中补充项目包括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等,特定项目则包括更多的详细监测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可根据水域的主要用途和保护目标,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以确保地表水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