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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用药目录

国家基本用药目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这一目录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中国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9月,调整后的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由原来的520种增至685种,包括‌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在覆盖主要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童疾病、‌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了‌抗肿瘤用药、‌临床急需儿童用药以及世卫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基本药物目录不仅仅是一个目录,它的使用将引发医疗服务、医保报销的变化。与上一版目录不同,原则上,各地不能在2018年版国家目录基础上再增补药品,原因是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允许地方增补药品是制度建设初期的过渡性措施。‌

国家基本用药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