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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结果

彭宇案结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彭宇案是指2006年11月20日发生在‌南京的一起民事诉讼案,涉及老人‌徐寿兰被撞倒后指控年轻小伙彭宇为肇事者。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以和解撤诉结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彭宇坚持否认自己撞到了徐寿兰,而徐寿兰及其家人则坚持认为彭宇是肇事者。法院在一审中裁定彭宇承担40%的损失,赔偿徐寿兰45876元。彭宇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撤诉,不再执行一审判决。‌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争议,对公众道德取向和司法公正产生了深远影响。许多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认为这可能会抑制人们的助人行为。案件的主审法官‌王浩因此事被调离原岗位,到鼓楼区一江门街道办工作。‌以下视频将进一步探讨彭宇案的细节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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