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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过错推定原则,也称为过失推定,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种特殊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当受害人能够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时,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那么法律会从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因此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区别在于,过错推定原则下,受害人不需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而是由加害人自己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即被推定为有过错。‌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时,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医疗损害责任中,如果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诊疗规范等,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具有过错。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时,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堆放物侵权、林木折断侵权、窨井管理人的过错等情况也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这些情形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被推定为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推定原则的目的是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尤其是在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或加害人处于较强地位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的规定来平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过错推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