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顺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定继承顺序的确定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顺序分为两个主要层次: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通常情况下遗产会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但也可以协商不同的分配比例,或者有人主动放弃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代位继承: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可以由其直系晚辈血亲或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如果继承人死亡且未放弃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将转给其继承人。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分配时,除了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综上所述,法定继承顺序的确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旨在保障被继承人的遗产能够按照合理的顺序和原则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