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种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主刑和附加刑
刑罚分为两大类: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拘役: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有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