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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18)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国家标准,于2019年4月1日实施。 该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适用于纯电动摩托车和纯电动轻便摩托车。‌该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型号编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主要内容涵盖了车辆的外观、参数以及驾驶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例如,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均无脚踏骑行能力,而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安全性能、‌电池电压、电机功率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电动摩托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应大于50km/h,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此外,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还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