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抵押和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这意味着,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通常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而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则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则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抵押和质押的另一个区别在于标的物类型。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此外,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而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的道理是一样的,但实际操作中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