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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总督

直隶总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直隶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正式官衔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河道兼巡抚事”。这个职位的总管直隶(今天津,河北大部与河南、山东小部)的军民政务,驻地为直隶省城‌保定,驻所为‌直隶总督署。由于直隶省地处京畿要地,直隶总督的地位非常重要,是清朝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之一,其权利已超过直隶省范围,集军事、行政、盐务、河道及北洋大臣于一身。‌直隶总督的品级较高,通常是一品或从一品官员。在清朝的官制中,直隶总督的职掌广泛,包括军事、行政、财务等多个方面。在军事方面,直隶总督负责统辖绿营官兵,加强该地区的镇戍和防御。在行政方面,直隶总督管理地方的民政和财务,同时还负责科举考试等事务。由于直隶地区的特殊性,直隶总督还被赋予了多方面特殊职掌,如屏卫京师、守护陵寝等重要任务。‌直隶总督署是中国唯一保存完好的清代省级衙署建筑群,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这个建筑群不仅见证了清代的历史变迁,还承载了直隶总督们的功过是非,成为清王朝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缩影。‌总的来说,直隶总督是清朝时期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高级官员,其职责广泛,对地方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有着深远的影响。

直隶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