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集团和格力电器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格力集团和格力电器的区别如下:性质与股权结构:格力集团是全资国有企业,曾是格力电器的控股股东,但自2006年起不断降低对格力电器的持股比例。截至2023年三季度,格力集团持有格力电器股权比例仅为3.44%,位列第四大股东。格力电器是一家上市公司,采用股份制运营。2019年格力电器经历混改后,高瓴资本旗下的珠海明骏成为格力电器新的第一大股东,格力电器变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企业。业务范围:格力集团业务涵盖产业投资、建设投资、城市更新、建筑安装、服务运营等多个领域,家电不是其主攻方向。格力电器则主要专注于生产和销售家用电器,拥有格力、大松、晶弘三大主品牌。历史与关系:格力电器由格力集团前身在1991年合并下属的塑胶公司和空调器厂后成立,是格力集团的子公司。自2006年起,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在股权和管理上逐渐分离,格力电器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格力集团董事长和格力电器董事长是两个不同的职务。例如,董明珠目前担任的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裁,而不再担任格力集团董事长。综上所述,格力集团和格力电器在性质、股权结构、业务范围、历史关系以及管理层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区别。格力电器作为格力集团的子公司,在股权和管理上已逐渐独立,成为一家独立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