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因接触而进入可以彼此影响的范围,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尽交易上的必要注意,以维护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利益。若当事人违背了其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并破坏了缔约关系,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才有可能承担责任。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合同利益包括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而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失主要是指期待利益,即相对人因信赖合同会有效成立,却由于合同最终不成立或无效而受到的利益损失。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这里的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相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是由行为人的缔约过失行为造成的,如果这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不能让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