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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程序

征地程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征地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预公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包括征收范围、目的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调查,同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和方式等。‌方案公告及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同时办理补偿登记和反馈渠道的告知。‌组织听证: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组织听证。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听证结果和其他相关因素,确定最终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被征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申请征收土地:完成前期工作后,向有批准权的上级政府申请征收土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经依法批准后,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交付。‌这些步骤确保了征地过程的透明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保障了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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