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6年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由‌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对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内容概述:名录包括了具有上述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废物。此外,‌医疗废物也被明确列为危险废物,并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也属于危险废物。名录还包含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某些危险废物实行豁免管理。修订背景:2016年的名录修订是为了适应中国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解决了2008年版名录不能满足的若干问题。修订后的名录增加了新的危险废物种类,并对原有类别进行了调整和细化,同时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环境风险控制。实施时间:名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之前的版本,以提供更精确和有效的危险废物管理指导。这些措施有助于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危险废物,减少环境风险,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