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的书写格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证明信的书写格式包括标题、称谓、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标题:通常直接称为“证明信”或“证明书”,有时也可以写成“证明事由+文种”的形式,如“学历证明”。称谓:指明收信人或单位名称,如“XX公司”、“尊敬的XX先生”等。如果证明信没有固定的受信者,则可以省略称谓。正文:根据出具证明的主动与否,正文的写法有所不同。被动发文的证明信根据受信者要求写清所要证明的事项,如人物经历、事件等;主动发文的证明信多作为证件之用,保证其工作、生活、食宿等事项的正常进行。落款:包括出具证明的单位名称和日期,通常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此外,根据具体需要,证明信可能还包括编号、编号日期等其他信息。在撰写证明信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确保其作为正式文档的有效性和官方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