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 国家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探亲假是国家为了解决职工与亲属长期分居两地的问题而设立的一种带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探亲假适用于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职工可以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假期,具体条件和假期长度如下: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在探亲假期内,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的权利。此外,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部分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劳动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