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处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该办法涵盖了总则、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处方权的获得、处方的开具、处方的调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处方定义: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书。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监督管理: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工作。处方开具原则: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标准: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此外,处方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处方的书写规则,包括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的填写要求,以及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的准确规范书写。处方的有效期一般为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可由医师注明延长有效期,但最长不得超过3天。最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开具、审核、调配、保管处方的我院医师、药师和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了处方的格式和内容,包括前记、正文和后记等部分,以确保处方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