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2018年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由原来的520种增至685种,包括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目录中的药品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目录的调整覆盖了主要临床主要病种,重点聚焦癌症、儿童疾病、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抗肿瘤用药、临床急需儿童用药及全球首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等。基本药物目录的使用将引发医疗服务、医保报销的变化,原则上各地不能在2018年版国家目录基础上再增补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周期和查询系统为公众提供了获取最新药物信息的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相关查询系统了解最新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药品的详细信息和使用指南。此外,基本药物目录的更新也反映了政府在保障公众健康、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方面的努力,旨在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同时鼓励创新药物的研发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