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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论

诡辩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诡辩论是一种违背逻辑规律、聪明但有欺骗性的推理和论证方式。它的核心特点是使用似是而非的论据来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诡辩论者往往不尊重事物的内在联系,而是从主观出发,用片面的、表面的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和因果关系。这种论证方式脱离现实的具体条件,不尊重事物转化的规律性,把对事物解释的灵活性依据主观意志任意运用。诡辩论的认识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崇尚玩弄概念、故弄玄虚,用华而不实的辞藻美化相对主义的说教。‌诡辩论的主要特点包括:世界观和理论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方法论则是片面性和相对主义。‌常见的表现是夸大事物的某一侧面,或以事物的某方面表面相似为依据进行所谓论证,偷换概念,转换命题等。在哲学上,诡辩论割裂了运动和静止的关系,歪曲了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和普遍联系观点。诡辩论者不是客观地分析矛盾双方的地位和作用,而是平均看待任何矛盾的两方面,不懂得抓住决定事物性质的主要矛盾方面。‌代表人物和经典例子:‌克拉底鲁提出的“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就是一个典型的诡辩论例子,他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也是诡辩论的一个经典例子,他只看到白马和马的差别,却否认了二者的联系。‌在哲学史上,智者的论辩方法中包含了一些导致感觉主义、怀疑论、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因素,这些观点和方法中包含了一些导致诡辩论的因素。‌总之,诡辩论是一种以主观意志和表面现象为基础的论证方式,其目的是通过违反逻辑规则的手段来迷惑和误导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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