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医疗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包括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和预期医疗费用。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于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对于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和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这些赔偿标准和项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计算,同时考虑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