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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职责

银监会职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银监会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我国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全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银监会的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管规章和规则。‌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进行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在监管工作中,银监会注重立法和执法之间的良性循环,通过制定法律工作规定,确保规章的制定和执行效果。银监会还设立法律工作专家委员会,提出起草意见、清理意见和评估意见及建议,以提高立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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