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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该管理办法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对于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除了进行前项规定的卫生审核和卫生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此外,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类,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有不同的审查和验收要求。‌该管理办法的最新修订版本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并且明确规定了‌卫生部负责特定类型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其他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此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也是该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确保评价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评价报告应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并对其负责。‌总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其评价规范是确保建设项目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法规,对于保障劳动者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