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倒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投机倒把"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为"tóu jī dǎo bǎ",意思是指利用时机钻空子,通过买空卖空、囤积居奇、掺杂作假、操纵物价等手段牟取暴利。这个成语出自浩然的小说《艳阳天》,并且在现代汉语中,它通常被视为贬义词,用于描述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投机倒把"的行为在过去可能构成犯罪,被称为"投机倒把罪"。这个罪名在计划经济时期设立,主要用于打击那些通过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套购转卖等手段获取利润的行为。这些行为在当时被视为扰乱经济秩序和破坏计划经济的行为。然而,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市场经济条件下,买卖自由,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原本被视为投机倒把的许多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为了正常的商业活动。因此,投机倒把罪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于1997年被取消。在现代,虽然"投机倒把"这个词汇仍然存在,但其法律含义已经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更具体、更细致的罪名,如非法经营罪等,用于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这些罪名能够更精确地打击经济犯罪,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