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的,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办理暂住证的手续包括: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