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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是中国首个关于外语在境内如何规范使用的系列国家标准。该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17年11月20日联合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旨在解决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应遵循的合法性、规范性、服务性、文明性等原则,要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应当符合我国语言文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英文使用规范以及英文公示语的文体要求,通俗易懂、便于理解、规范文明。该规范区分了“场所机构名称”和“公共服务信息”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英文翻译方法。对于场所和机构名称,一般采用专名用汉语拼音拼写、通名用英文翻译的方式;对于公共服务信息,根据功能设施信息、警示警告信息、限令禁止信息、指示指令信息、说明提示信息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译法。此外,标准还从字母大小写、标点符号、字体、空格、换行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以确保公共服务领域英文书写符合英语国家公共标志中的书写规范和使用习惯。该规范包括10个部分,涵盖了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等13个服务领域的英文译写原则、方法和要求。通过制定统一的外文译写标准,旨在提升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的质量和规范性,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形象。‌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