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严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五个严禁”的规定内容涉及不同领域,具体内容如下:银行保险机构行为规范:严禁多层嵌套投资、资金空转,结构复杂产品和业务死灰复燃。严禁监管套利、假创新和伪创新行为,发行超出风控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金融产品。严禁选择性落实新规要求,过渡期整改不积极不到位,母行与理财子公司间产品划转不合规、利益输送、风险交叉传染。严禁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两高一剩”等限制性领域。严禁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操作和不当管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违反用电安全私拉乱接电线、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法院干警行为规范:严禁私受贿赂,包括向客户索要、收受礼品、礼金等好处,接受宴请、旅游等娱乐活动。严禁以权谋私,通过客户为自己或亲朋谋取利益。严禁虚假办贷,伪造、故意受理虚假材料或办理虚假抵押。严禁顶名冒名,挪用客户贷款或发放贷款由他人使用。严禁中介包装,与未经准入的融资性中介或个人合作。这些“五个严禁”的规定内容覆盖了从金融管理、消防安全到法院干警行为等多个领域,旨在规范行为,防范风险,确保安全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