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特丹规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鹿特丹规则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规则,旨在规范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该规则于2008年12月11日通过,旨在通过统一规则促进法律确定性,提高国际货物运输效率,并便利过去相距遥远的当事人和市场获得新的准入机会。鹿特丹规则的主要条款包括:定义运输合同、批量合同、班轮运输和非班轮运输等概念;明确承运人的核心义务,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无单放货;创设控制权制度以规范操作行为;延长诉讼时效至2年,并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延长;规定管辖权和仲裁条款。截至2012年11月21日,共有24个国家签署了鹿特丹规则,但仅有2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距离满足公约生效要件(20个国家批准)尚有很长的路要走。鹿特丹规则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批评。一些国家认为该规则的前景尚未明朗,且公约对各国的影响程度不同,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实施后果。此外,国内外关于公约的解读分歧巨大,各方对公约文本的理解各执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