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定义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档案的定义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本定义:档案是指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可以是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具有原始记录性是其本质属性。历史演变:在中国,档案的称呼经历了多个阶段。从商代的“册”、周代的“中”、秦汉的“典籍”,到汉魏以后的“文书”、“文案”、“案牍”、“案卷”、“簿书”,最后到清代及现代统一称为“档案”。形成条件:档案是由文件转化而来,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文件办理完毕、对日后社会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按照一定规律保存。这些条件确保了档案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形成主体:档案的形成者包括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非官方机构以及个人、家庭和家族。这些主体在各自的社会活动中形成各种类型的档案。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各种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综上所述,档案不仅是记录历史的文献,还是研究历史、文化、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料。它们在法律上受到保护,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为未来的研究和利用提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