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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康复性治疗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保险不涵盖的范围包括:工作之外的原因导致的伤害。非因工死亡。劳务关系中的非正式员工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被包括在内,具体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地,工作之外死亡通常不属于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除非能证明死亡与工作有直接关系(例如职业病导致的死亡)。对于劳务关系中的非正式员工,其是否属于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也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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