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野生动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三有野生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些动物包括但不限于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600多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对中国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于2000年5月在北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制定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于2000年8月1日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实施。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草局网站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名录),该名录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制定的,并经过多个部门的意见征求和科学论证评估后公布实施。非法狩猎三有野生动物是违法的,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三有野生动物的保护不仅关乎生态平衡,还对科学研究和社会文化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