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程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暂时不被羁押。这一措施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不同阶段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程序如下:批准机关:在案件的侦查阶段,普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法庭审理阶段,由法院决定是否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办理取保候审:在批准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解除取保候审:如果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理解除手续。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和通知书需要由公安机关宣布,并让犯罪嫌疑人在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期限: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通过上述程序,确保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能够暂时不被羁押,同时保证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