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车车牌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军车车牌号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包括武警部队)军用车辆的标志,是军交运输部门对申领号牌的车辆进行审核、检验、登记后核发的有注册登记编码的号码牌,是国家赋予军车运行特殊权利的证明。军车车牌号由中文和英文两部分组成,其中英文部分为“军”字缩写“AJ”加上8位数字。例如:京AJ12345(北京)或沪AJ67890(上海)等。这里的“AJ”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车的标志,后面的数字则是车辆的识别号。军车车牌号的字母代表了车辆所属的军种和部队。例如,“A”代表陆军,“B”代表海军,“C”代表空军,“D”代表火箭军,“E”代表战略支援部队,“F”代表武警部队,“G”代表联勤保障部队,“H”代表武警特警部队,“J”代表军事院校,“K”代表军事设施,“L”代表试验部队,“M”代表武警森林部队,“N”代表武警黄金部队,“P”代表武警交通部队,“Q”代表外军部队,“R”代表军事代表处,“S”代表军事协作部队,“T”代表武警边防部队,“U”代表武警警卫部队,“V”代表武警特警部队,“W”代表武警工兵部队,“X”代表武警工程兵部队,“Y”代表武警通信部队,“Z”代表武警防化部队。此外,军车车牌号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我军先后使用过六代军车号牌。第一代军车号牌于1951年1月至1955年12月启用,第二代军车号牌于1956年1月至1984年7月启用,第三代军车号牌于1984年8月至1992年12月启用,第四代军车号牌于1993年1月至1997年7月启用,第五代军车号牌于1997年8月至2004年11月启用,第六代军车号牌于2004年12月至2013年4月启用。从2013年5月1日起,全军和武警部队统一使用新的第七代军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