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感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感觉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包括特殊感觉(如视觉、听觉、味觉等)和一般感觉(如痛觉、温度觉、触觉、图形觉等)。感觉的产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客观事物、正常的感官(眼、耳、鼻、舌等)和正常的脑功能,这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才能产生感觉。在心理学中,感觉是最初级的认识活动,是知觉、记忆、思维等复杂的认识活动的基础,也是人的全部心理现象的基础,是最简单、最基本的心理活动。感觉不仅包含了感受器的活动,而且包含了效应器的活动,如视觉的产生就需要视觉感受器提供正确的信息,并且需要神经中枢对输入的信息进行分析后,对感受器作出反射性的调整。此外,感觉还可以从生理学角度理解为感官、脑的相应部位和介于其间的神经三部分所联成的分析器统一活动的结果。感觉的发生机制是通过人的感觉器官如眼、耳、鼻等进行的,当人的感觉器官接受到来自客观世界的刺激性信号,就会导致神经兴奋,经过大脑的处理,就可以实现对所感觉到的对象的认知,形成感知。感觉在词性上是一个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