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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一价值观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2011年10月19日的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这一价值观旨在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建设者和有力保障者。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不仅是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也是他们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忠诚要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民强调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强调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廉洁则要求清正廉明,无私奉献。‌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