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济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户籍和居住地要求:申请人需具有济南市相关区的常住居民户籍,除非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否则可以申请。收入要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以申请。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含)的家庭也可以申请。这一标准在最新的政策中有所放宽,现在包括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40%(不含)但低于60%(含)的家庭,但需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如家庭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重病患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等。无房要求:申请家庭不能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或公租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等。特殊情形:如果家庭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重病患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归侨侨眷、长期住济的台湾同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等特殊情形之一,也可以申请。年龄要求:年满2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也可以申请。其他要求:申请家庭需在济南市有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持有《济南市居住证》等。公租房的分配原则是“常态受理、季度分配”,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在工作日提出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摇号选房工作。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及有特殊情形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摇号选房。当选房家庭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未选到房的家庭顺序号继续有效,列为轮候家庭,在下一轮选房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保障,轮候期最长不超过5年。